专职调解员招聘公告
因司法辅助业务需要,现公开招聘5名专职调解员,此次公开招聘的员工为项目外派用工。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,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
(一)招聘对象
此次招聘面向社会,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。
(二)应聘条件
专职调解员须具备以下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维护宪法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无违法违纪记录;
3.品行端正,公道正派,诚实守信,爱岗敬业,热心调解工作,有较好的调解能力;
4.具有法律职业资格,或具有公安、检察院、法院、司法局工作经历,曾担任过法官、检察官的优先;
5.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身体健康,能保证从事调解工作所必须的时间和精力;
6.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,男性年龄不超过70周岁,女性不超过65周岁。
(三)下列人员不得报考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;
2.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者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等相关执业证书的;
3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、尚未得出结论的,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;
4.因违反管理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、辞退及解聘的;
5.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
6.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;
7.其他不适宜担任调解员的。
三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(一)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7日。
(二)报名方式:网上报名
(三)咨询电话:0752-2216989
(四)报名要求:
将个人简历;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(*.JPG格式,大小为100KB以下);身份证扫描件;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;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扫描件;其他可以证明调解能力和经验的文件(如工作证明、书面推荐资料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)扫描件;注明“专职调解员选任报名材料(姓名)”压缩后在线发送至报名邮箱。
报名邮箱:hzrcpq@163.com
四、薪资待遇
面议。
五、疫情防控要求
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,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,配合做好相关的工作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需要调整的,组织方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,并及时通知。
六、注意事项
(一)报名人员如有弄虚作假,执伪造证件、证明、档案及其它材料报名的,一经发现取消资格,已办理选任手续者取消选任,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
(二)报名人员报名时,请按要求准确填报联系方式,并始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,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,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。
2022年9月28日